一、私人/个人/大使馆物品进口报关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:
1.对于需要进口家具的中国人:需出示在外国工作数年的证明和情况说明;
2.对于需要进口家具的外国人:需出示在中国工作12个月的居留许可(上海市是10个月);
3.办理家具进口的关封需要到工作证的地方办理;
4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,免税额为50元。
二、私人/个人/大使馆物品进口清关报关所需资料:
1.正本护照;
2.物品清单 ;
3.正本D/O单(提货单);
4.原始提单复印件;
5.报关委托书、报关声明;
6.申报单或情况说明;
7.其他海关认为需要的单证。
三、私人/个人/大使馆物品进报关注意事项:
1.所有单证上的签字要与护照签字相符。
2.关封内货物金额要与清单的金额相符 。
3.实际货物要与所提供单证上所述货物相符。
4.如果是交由代理公司来办理,则在代理公司将出口货物的所有海关手续办完,把正本护照交还自己之后才可离境。
5.不同的物品最好要采取不同的包装方式,具体可按如下做法:
A.电器、钢琴、家具、陶瓷、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、易碎类的物品用木箱包装,并装好填充物,以防挤压受损;
B.日用品、书籍等偏轻类物品用纸箱包装 ;
C.如有超长、超大的包装,订舱时必须提供单件包装的准确的长、宽、高尺寸和重量。
6.装箱时需要注意的事项:
A.制作英文唛头:将"箱子编号及全名、电话号码及目的港"打印在一张白纸上作为唛头标志,贴牢在包装表面,最好贴三面以上,以便和其它货物区分;
B.按顺序号将箱子内装所有物品列明详细清单打印出来,不能手写,须有物品名称及件数(书要列出书名);
C.记录每个箱子的长、宽、高,以方便计算体积。